(2020)粤05执恢207号之三公告送达
作者:执行局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4-19 浏览次数:82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粤05执恢207号之三
汕头经济特区展煌外经公司:
本院执行的湛江市国能投资有限公司与你信用证垫款、押汇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粤05执恢207号之三《执行裁定书》。你应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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