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受送达人:汕头市嘉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周伊莎、周育成、周育喜)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4-03  浏览次数:137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东省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汕头市嘉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周伊莎、周育成、周育喜

本院受理上诉人周少虹与被上诉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分行、原审被告经纬集团华南贸易广场开发有限公司、汕头市嘉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周伊莎、周育成、周育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因不服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2023)粤0507民初2600号之一民事裁定上诉一案(管辖权异议)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告知审判组织组成人员通知书、适用速裁方式审理案件通知书(书面审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诉讼当事人须知、廉政监督卡、审判监督卡。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