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02-23  浏览次数:1355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月23日,汕头中院召开全市法院院长会议,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近期中央、最高法院、省委、省法院、市委等重要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工作,研究今年工作,通报表扬先进典型,颁发荣誉天平纪念章。汕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万云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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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要求,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以及上级法院会议部署要求,落实“1+3+3”工作主线,全面推动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汕头实践。


    对于全力做好2024年全市法院工作,会议强调三方面要求。一要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这一根本原则,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始终做到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更加坚定自觉地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确保法院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二要全力抓好“护航发展、惠民利民、源头治理”三大突破提升行动,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强化能动司法,着力推动“百千万工程”建设加力加速,精准服务构建工商并举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树牢“如我在诉”的为民理念,以“枫桥经验”引领诉源、案源、执源、访源“四源共治”,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三要深入实施“公正效率、改革创新、铁军锻造”三项创先争优工程,狠抓司法办案第一要务,进一步打造汕头法院特色品牌,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锲而不舍锻造“实干家”干部队伍,推进全市法院工作更高质量发展。


    中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执行局局长、市管干部、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基层法院院长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