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岁女会计挪用公款280万元打赏主播

作者:研究室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11-03  浏览次数:53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看到心仪的主播总是忍不住为ta花钱?在直播间豪掷千金的感觉让某学校会计林某(化名)越来越“上头”,渐渐将手伸向了学校的账户,半年里竟将280万公款“赏”给了主播,令人瞠目结舌。

近日,汕头潮南法院审结一宗因打赏消费而侵占学校资金案件,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被告人林某系某学校会计员,2022年2月至10月期间,林某利用职务之便,把经手的教师工资补贴、食材费等学校资金非法占为己有,并通过其本人账户充值至手机抖音APP平台进行打赏、消费等。至案发时,林某侵占学校资金共计280万元。

同年10月,林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交代上述职务侵占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务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侵犯单位财产的所有权,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林某主动投案自首且认罪认罚,综合其犯罪事实、犯罪情节以及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当下,刷抖音成为了很多人消遣娱乐及购物的方式,但却有人渐渐沉迷失去理性,甚至为了支付高额的打赏消费费用,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

上述案例提醒大家,打赏应当保持清醒,要在自己能够承担的范围内理性消费,不要为了满足自己一时的私欲和虚荣心,以侵占、挪用公司或他人财物的违法犯罪手段进行打赏,最终身陷囹圄,后悔已晚!企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内部教育和监督,堵住漏洞,有效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