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今日揭牌成立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3-05-18  浏览次数:260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服务和保障粤东地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5月18日,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汕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万云峰,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羊琴,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彭文城出席揭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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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中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标志着汕头法院环境资源审判进入专业化审理的新阶段,开启了汕头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新篇章,对深化粤东四市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一审案件集中管辖、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归口审理具有重要推进作用,有利于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服务绿美粤东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汕头中院将以此为新的起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意义和实践要求,自觉把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融入国家环境治理体系。深入贯彻新时代环境司法理念,坚持“惩处与引导、赔偿与修复、监督与支持”并重,树立“绿色发展、自然修复为主,从严治理、公众参与”等新发展理念,为建设绿美广东、绿美粤东、美丽汕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始终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司法职能,保障人民群众在健康、舒适、优美生态环境中生存发展的权利,积极回应民生关切。积极打造环境资源审判品牌,加强对环境资源新领域、新类型案件研究,培育精品案例、精品文书、精品调研成果,全面提升环境资源审判能力水平,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贡献汕头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