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1)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6-22  浏览次数:2283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129日在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七次会议上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施适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出席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和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毫不松懈抓好各项工作,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加快推动汕头改革开放再出发作出应有贡献。全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1996件,办结39085件,同比分别增长10.54%11.07%,结案率连续四年上升达93.07%。其中,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7397件,办结6878件,同比分别增长37.34%36.33%。我们的工作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自觉强化司法责任担当,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法院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依法科学有序进行。一是坚定扛起政治责任。第一时间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备勤和信息报送制度,筑牢机关安全防疫墙。组织162名党员干警投身抗疫一线,彰显特区法院干警的政治本色和为民情怀。二是及时护航抗疫大局。成立工作专班、开通绿色通道,严惩防疫物资诈骗、制售假劣药品器械、暴力伤害工作人员等犯罪行为,确保抗疫秩序稳定。全市法院审结涉疫刑事案件7983人。黄某林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一案和杜某焕走私疫区国家食物冻品一案,分别入选全省法院涉疫典型案例和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典型案例。三是温情助力复工复产。出台涉疫审判执行工作指引,在酌减民营企业缴费、调和劳动人事矛盾、化解金融借贷纠纷等方面精准发力,妥善化解涉疫纠纷493315.03万元,帮助企业缓解压力、恢复经营。四是云端服务安全便民。坚决打好线上诉讼组合拳,通过远程立案、视频庭审、电子送达等,实现诉讼活动零接触、不聚集、防传染。全市法院累计接听12368服务热线1833次,网上立案28734件、网上开庭1919件、网络查控13580件、司法网拍成交额10.66亿元。五是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开展法不容系列宣传,发布反诈防骗原创动漫,推送防疫权威信息和法院动态530篇(次),积极传递抗疫正能量。

坚决打好扫黑除恶收官战。2020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全市法院紧盯六清任务目标,坚持决心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发力确保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一是坚持强力打击不动摇。协调实现与全市看守所视频互联提讯,有效解决疫情期间开庭难问题。针对涉黑恶案件集中进入审判环节、审判压力骤增的情况,市法院实行办案情况周盘点、月通报,集中骨干力量研判堵点难点,扎实推进案件清结。全市法院累计审结一二审涉黑恶案件149件,案件办结率100%二是坚持办案标准不降低。实行专案专办,逐案指定督办领导、确定审判团队、制定办案计划,夯实铁案质量根基。建立健全四基点工作方法,对连贤明等37人、陈旭等34人、曾怡明等31人涉黑案,实行从立案到审理、宣判全流程追踪,切实推动大案攻坚。紧紧依靠市委政法委统一领导,确保案件办理效果。三是坚持深挖彻查不松劲。深入开展 雷霆行动,坚持立审执双衔接、部门执行相联动,组建执行专班和办案团队,联合公安、金融、税务等单位全面推进执行财产线上查控和线下摸查,全力兑现黑财清底。全市法院共移送涉黑恶财产执行案件52件,执结44件,执行到位金额23344.36万元,执行到位率99.84%,全省排名第一。狠抓黑恶线索甄别核查,通过当面约谈、实地走访、查阅卷宗、专项复核等多种方式深入审查,累计办结各类线索185条,线索办结率100%四是坚持源头治理不停歇。加强调查研究,累计形成调研材料17份,有力揭示社会治理风险隐患。针对审判中发现的监管漏洞和突出问题,累计向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金融放贷、基层组织管理等行业和领域发出司法建议163件,反馈率100%,全省排名并列第一,其中澄海区法院关于规范建筑公司挂靠分包的司法建议获评全省法院扫黑除恶十佳司法建议。五是提升主题宣传新高度。召开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主动向社会通报专项斗争最新进展、工作亮点和重大案件审理情况,切实回应社会关切。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累计悬挂横幅标语415条、印发海报11254份、举办专场活动254场、报道动态新闻1300篇、发布动漫作品5期,持续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坚决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汕头建设。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各类犯罪活动,全年审结刑事案件5082件,判处罪犯6212人。突出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盗窃、危险驾驶案件15881709人,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积极参与禁毒斗争,加大对多次贩毒、向多人贩毒、跨境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依法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48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从严惩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2121人;依法对百名红通人员黄平受贿一案判处刑罚,助力境外追逃追赃。针对制售假烟违法犯罪多发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司法意见,助推烟草市场综合整治和长效管理。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依法办理认罪认罚案件3824件,推进刑事案件快审速裁;坚决落实刑事辩护全覆盖,依法为715名被告人指定辩护,有力保障人权、防范冤假错案。

二、全面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推动汕头更高质量发展

积极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坚持实现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创新经济发展目标相统一,依法审结商标、著作权、不正当竞争等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490件,同比上升542.11%。重点抓好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纠纷化解,针对在阿里巴巴、拼多多等电商平台销售侵权产品多发的现象,引入杭州共道云调解中心参与诉前调解,推进快速维权,并专门召开专业法官会议,统一侵权损害赔偿标准、提高侵权赔偿数额,推动电子商务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与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签署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合作备忘录,设立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示范创建点,切实优化司法与行政的衔接互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整体合力。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首次发布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增进公众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了解、信任和监督,凝聚尊重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共识。

持续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法律适用、法律责任一律平等,妥善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20278件,同比增长36.67%,标的额143.44亿元。加大民营经济发展司法支持力度,对涉案企业经营者依法准确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尽可能减少对企业经营的影响;进一步强化行政协议合法性审查,严肃纠正行政机关未依法依约履行协议的行为,支持企业的合理诉求。张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入选全省法院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典型案例,某公司诉区自然资源局等土地行政合同纠纷案在全省法院涉民营企业案件专项评查中获评优秀,成为全省获评优秀的两个案件之一。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导向,化解各类金融纠纷513件,成功促成某银行与汕头某企业集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达成调解,案涉标的额达8.5亿元。加强府院联动协调,依法审结破产类、清算类案件11件,促进企业重生和市场出清。

坚决保障污染防治攻坚。抓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集中管辖机遇,依法审理汕头、梅州、潮州、揭阳辖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促进练江流域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探索建立法检两院联动协作机制,依法审结市检察院诉汕头某制衣洗染厂等公益诉讼案件,切实维护环境公共利益。推行环境诉讼三审合一,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责任方式,依法处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06件,其中刑事案件179247人,对张某杰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依法判令赔偿野生动物资源损害费用,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道歉,形成良好的社会警示效应。市法院在全省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介绍。开展环境保护专题宣传,集中宣判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引导公众支持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市法院一普法报道获评南方报业集团南方号好稿奖

主动保障城市品质提升。强化司法靠前应对,全力保障重大城市建设项目。针对东厦运动场计划作为亚青会比赛场馆,升级改造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依法裁定曾某韬等投资建设合同纠纷当事人先予交付运动场,助力亚青会筹备工作有序开展。坚持以公正裁判引领社会诚信,依法审结各类合同纠纷案件8706件,保护诚实守信者合法权益;坚决制裁金融欺诈、考试作弊、虚假诉讼等失信行为,促进社会诚信文化建设,许某玲等55人组织考试作弊一案被新华网采编报道。坚持开放融合导向,妥善审结涉外涉港澳台纠纷案件259件、办结司法协助案件68件,在涉港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首次采用域外法查明制度,查明并适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平等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注重审查,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充分发挥行政裁判对行政执法的指引作用,审结各类行政案件225件。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相结合,在处理创文强管案件过程中,对行政行为确实存在瑕疵、造成行政相对人权益受损的,主动协调行政机关合理补偿、引导行政相对人理性维权,积极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进一步深化司法、行政良性互动,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61件,出庭应诉率达61.6%;联合市普法办、市司法局组织47家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旁听行政复议纠纷庭审,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着眼长效,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大力开展南粤执行风暴”“农合金融机构清欠等专项行动,执结各类案件12704件,执结率93.52%,执行到位金额19.86亿元。深化执行工作一案双查,开展执行款管理专项整治,出台文书审批、不动产拍卖变卖等业务指引,切实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谨慎稳妥开展执行惩戒,全年列入失信名单7919人、限制高消费11208人、限制出境24人、司法拘留5人。推行执行事务集约、繁简分流、团队办案机制,实时动态监管“3+1”核心指标等重点指标,在失信惩戒、文书送达、网络拍卖、司法救助等领域全面引入银行、保险、通信、拍卖等社会力量,切实提升解决执行难工作质效。全市法院终本案件合格率100%、赴京信访办结率100%,全省排名并列第一,潮阳区法院被授予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嘉奖集体称号。

多措并举,助力法治汕头建设。制定涉诉信访工作规程,紧紧围绕全国两会、汕头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典等重大活动,深入开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攻坚,有效引导当事人依法依规表达诉求。坚持推动法治教育走进课堂、深入群众,围绕平安校园、网络诈骗、消费维权、诚信建设等重点领域,推出普法专栏7个,制作法治节目50期,报道典型案例104篇,发布法治微动漫3个,开展法律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24场,引导全社会增强公共意识、规则意识。市法院通过云课堂送法进校园的经验做法被省法院采编推广。大力推进基层司法与乡村建设深度融合,成立法官工作室,深入村镇一线调和矛盾,助力打造无讼村居;全市24个人民法庭共审结农村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土地流转、损害赔偿等涉农案件4482件,推动运用法治实现乡村振兴、脱贫致富。

四、坚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推进司法更加保障民生。强化诉前保障群众行使诉讼权利,联合市委宣传部等单位举办民法典与你同行普法活动,依法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1080.77万元,同比增长333.8%。强化诉中保护民生权益,严惩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534人,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2874件,依法审结恶意欠薪案件731件、追回劳动报酬532.48万元,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稳步推进城乡居民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统一试点工作,促进完善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强化诉后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开展诉讼费退费专项检查,优化工作流程、提升退费效率;健全司法救助机制,发放司法救助金94218.67万元,帮助困难群众摆脱困境。

推进司法更加满足民需。研究出台15项工作措施,努力提供高水平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方式和高品质的一站式诉讼服务。截至20201231日,在全国法院一站式建设质效评估中,汕头法院综合排名全省第一,4个基层法院跻身全省前十,其中南澳县法院、潮南区法院分别位列第一、第二名。全面推进诉前调解中心建设,制定中心规程、调解规则、对接机制等3项制度和12份文书样式,专设调解室、视频调解室、调解员工作室等功能区域,选任专职调解员和特邀调解员224名,用时半年实现两级调解中心实体化运作。全市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诉前调解成功率超过30%,市法院集体劳动争议调解经验、龙湖区法院道交纠纷联调工作成效被人民法院报采编推广,龙湖区法院在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重点推进涉侨领域纠纷化解,联合市侨联成立涉侨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室,共同维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合法权益。

推进司法更加贴近民心。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落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法院工作报告时提出的意见建议,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刑事审判工作和民营经济司法保障情况,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积极吸纳建议、改进工作。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1922件,共同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入驻天平阳光和人民法院融合传播平台,围绕诉讼服务”“案件信息”“重点工作”“司法改革”“司法统计五大重点22个板块,升级门户网站、强化信息公开,推进司法公开透明。在2020年中国社科院司法透明度评估中,市法院在全国94家被评估法院中排名26,在较大市中级法院中排名12

五、狠抓司法改革关键领域,确保司法公正高效权威

正确处理好放权与监督的关系。健全审判权力运行体系,修订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院庭长、审判组织、法官的权限和责任;压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同时要求履职指引和案件监管全程留痕,确保审判与监管形成双向制约。出台案件监督管理规定,细化四类案件具体情形,明确监管范围、发现机制、启动程序和监管方式,着力解决院庭长不敢管、不会管、不愿管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案件评查监督作用,综合运用下级法院自查、上级法院评析、上下级法院双向评查等多种方式,重点评查发回重审、改判、指令再审、涉诉信访等类型案件,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问责。

正确处理好司法质量与效率的关系。2018年市法院针对司法办案薄弱环节,组织开展案件质效提升三年活动。三年来全市法院采取综合措施,成功实现效率、质量齐头向好。建立审限管理长效机制,严格执行内部审限管理办法、规范审限变更审批流程,定期通报办案情况、研判运行态势,对办案数据出现异常的法院和部门及时提醒,要求说明原因并落实整改。全市法院法官人均结案134.46件,同比增长30.11%。狠抓长期未结案件清理,实行院庭领导分级督办,组织开展专项检查,避免案件久拖不决。优化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判委员会工作规程,健全两会衔接机制,明确要求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须经专业法官会议先行讨论,着力统一裁判尺度。充分发挥精品案件引领作用,开展优秀裁判文书和庭审评选,印发《汕头法院案例选编》,推进审判标准化建设。全年共有13篇案例被上级法院采用,其中1篇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篇入选中国法院年度案例、1篇获评全国法院优秀案例。

正确处理好队伍稳定和发展的关系。进一步完善法官选任制度,首次在金平区法院试点从法官助理中遴选初任法官,保持法官队伍良性发展;探索在员额法官增补中引入递补机制,出现新的员额空缺时,直接从递补人选中按照排名顺次推荐入额,切实提高选任效率、防止员额空置。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活动,重点巡查司法理念、案件审理、诉讼服务等七个方面36个突出问题,全力促进司法行为依法有序高效。全面开展制度体系废、改、立工作,对廉政建设、组织人事、司法权责、财务管理等领域共54项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推动有益举措上升为普遍长远的制度设计,确保法院工作健康科学发展。

六、加快推进司法队伍建设,夯实特区法院发展根基

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第一议题、党员组织生活第一课程和干警培训必修课,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员政治轮训要求,围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内容,组织学习研讨40余场次,切实深化思想政治洗礼。认真接受市委巡察,狠抓反馈问题整改,市法院完成整改任务22项,整改率达100%。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健全完善党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确保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法院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标本兼治保廉洁。制定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深入查摆违规过问案件、违反任职回避、充当诉讼掮客等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院落细落实。强化派驻监督和内部督察合力,以立案、信访和庭审等窗口性”“群众性工作为重点,大力开展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督察建议、通报整改。以法院干警违纪违法案件为反面教材,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司法清廉思想防线。坚持刀刃向内,用好用活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全年谈话提醒60人次,促进司法作风、院风院貌持续向好。

固本强基提能力。编制教育培训工作规划,通过脱产培训、网络授课、开办讲座等形式,分类分级组织业务培训458639人次,不断提升队伍履职能力。创新司法人才培养机制,与汕头大学建立合作共建机制,促进司法实践与教学科研紧密结合。加强年轻干部锻炼培养,健全内部交流轮岗机制,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激发队伍活力。2020年,全市法院共有95名个人、15个集体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法院取得的新发展、新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市委的坚强领导,是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各位代表、委员以高度的责任感,监督支持法院工作,共同推动和见证了汕头司法事业的新作为新气象。在此,我代表市中级人民法院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与司法资源有限的矛盾日渐突出,办案质效离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司法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不足,服务大局的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司法改革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不够,改革整体效能有待进一步优化;司法行为不规范、监督工作不到位的现象仍然存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和审判监督管理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电子诉讼的应用效果尚不明显,信息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个别干警政治意识不强、违法违纪仍有发生,党风廉政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继续予以关心、支持和监督。

 

2021年工作安排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市法院将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决议,坚持以“1146”工程为抓手,紧扣新时代汕头经济特区的新定位新目标新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坚持党的领导、狠抓执法办案、服务发展大局、推进司法为民、深化改革创新、提升司法公信上持续用力,努力推动汕头法院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坚定政治是魂,开创法院政治建设新局面。坚决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态化制度化,筑牢对党忠诚政治根基。全面准确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守好意识形态安全南大门

二是坚守执法如山,展现司法服务大局新作为。切实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持续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坚定践行新发展理念,聚焦涉侨维权、投资消费、对外贸易、知识产权、环境资源、破产清算等重点领域,依法调节经济关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中的司法应对,助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自觉融入筹办亚青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中心工作,全面完善司法举措,促进提升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能级。

三是坚决以人为本,担当维护群众权益新使命。全面贯彻实施民法典,把保障公民权利、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执行工作现代化,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聚焦民生领域突出矛盾和问题,认真做好涉民生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加大人民法庭建设力度,提升基层法院司法水平。依法审理各类涉农案件,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加强以案释法和法治宣传,培育公众法治信仰。健全接受监督机制,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四是坚持质效为先,激发持续健康发展新动能。坚持系统思维和问题导向,抓好改革整体推进和集成配套,抓好重点问题梳理分析和整改落实,巩固提升改革效果。全面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成果,常态化开展员额统筹调配、动态调整、递补和退出工作,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和以繁简分流为重点的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加快构建与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体系,健全内部制约监督制度机制,完善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机制,确保司法公正高效廉洁。大力加强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支持改革、推动改革的良好氛围。

五是坚固公正之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新形象。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不断提高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进一步深化院校合作、加强业务培训,着力完善高层次审判人才培养机制,稳步提升队伍专业素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从严管理,坚持以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为有力抓手,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狠抓违纪违法问题查纠,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各位代表,胸怀千秋伟业,恰是百年风华。征途漫漫,惟有奋斗。新的一年,全市法院决心把握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法院工作的时代要求,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咬定青山不放松,脚踏实地加油干,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十四五时期汕头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