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粤05执621号(执行通知书等)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6-21 浏览次数:167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东 省 汕 头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2)粤05执621号
曾艳红:
关于你与申请执行人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信用卡纠纷)一案,长沙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1)长仲裁字第3143号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你至今仍未履行生效裁决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已经依法立案执行。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等诉讼材料。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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