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2-05-13  浏览次数:1702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加快推进全市法院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进度,提高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质效,5月11日,汕头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扫黑除恶工作推进会。汕头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万云峰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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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各基层法院汇报今年以来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会议指出,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克服疫情防控不利影响,严格依照“六清”工作要求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加速“案件清结” 

紧盯尚未办结的涉黑涉恶案件,集中研讨重点涉黑涉恶案件审理难点、堵点、疑点问题,充分压实案件审理责任,提高案件审理质效,实现“旧案清仓见底,新案稳步推进”。

推进“黑财清底”

持续高压推进涉黑涉恶案件财产执行工作,推动重点涉黑涉恶案件财产处置进展,强化财产执行处置力度,全力实现“黑财清底”工作目标。

坚持“线索清仓”

严格按照线索核查工作要求,全面认真落实核查,确保每一条线索办细办实办到位,提升线索核查质效。

促进“行业清源”

持续加强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工作,全市两级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行业治理作为扫黑除恶斗争的治本之策,充分延伸司法职能,积极制发重点行业领域司法建议,夯实行业整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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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强调,全市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精神,持续把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深抓细抓实,抓好2022年常态化扫黑除恶十件实事,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1保持机构不变

      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继续保留扫黑除恶工作机构,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队伍不散”,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强化工作力度,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高质高效运行。

      2坚持扫黑除恶方针政策不变

      全市法院要深刻认识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同黑恶势力长期斗争的意识,压实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持续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

      3从严力度不变

      全市法院要紧紧围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的目标任务,狠抓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格依法核查涉黑涉恶线索,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持续提高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质效。


汕头中院相关院领导、扫黑除恶办全体人员以及各基层法院分管领导、刑庭庭长和扫黑除恶办工作人员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