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5执保76号公告(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等)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10-14 浏览次数:189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 东 省 汕 头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公 告
(2021)粤05执保76号
李雪飞:
关于你与申请人吴文俊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本院(2020)粤05民初892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已经发生效力。根据上述裁定书,本院依法继续冻结你名下相关财产。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2021)粤05执保76号财产保全情况告知书等诉讼材料。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执行二庭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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