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濠法建[2020]第1号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7-05  浏览次数:594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司法建议书

汕濠法建〔2020〕第1号

汕头市********:

自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入刑以来,醉驾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得到遏制,但近三年来我院审理的醉驾犯罪案件仍居高不下。2017-2019年我院总共受理危险驾驶案件201件201人,占刑事案件总数的37.2%。其中,2017年审结危险驾驶案件28件28人,2018年审结95件95人,2019年审结78件78人,下降趋势不明显。为有效遏制危险驾驶犯罪,保护民众生命安全,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我院对三年来该类案件进行深入调研。

经调研,发现该类案件有以下特点:一、无证驾驶(包括准驾不符)占比大。三年共计144人(无证驾驶摩托车142人,无证驾驶汽车2人),占醉驾总人数71.7%。其中受到行政处罚的106人,占醉驾总人数52.7%;因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被查获的11人,占醉驾总人数5.4%。二、醉驾机动车类型以摩托车为主。201件案件中摩托车157件,占总数的78.1%;汽车44件,占总数的21.9%。三、醉驾人员以男性中青年务工者为主。从性别看均为男性;从年龄看多为中青年,年龄段在30-50岁间的有141人,占比71.9%;从职业看有业人员居多,共167人,占比83.1%,其中公职人员4人;从户籍看本地户籍124人,占比61.7%,外地户籍77人,占比38.3%。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我市正在开展的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特向贵队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交通执法力度,挤压醉驾违法犯罪空间。针对醉驾犯罪中无证驾驶多的情况,加大对无证驾驶、驾驶车辆与证照准驾不符的查处力度,特别要加大对摩托车的管理力度,重点清查无证无牌摩托车。

二、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增强普法教育效果。在加大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的同时,针对醉驾犯罪多发的重点人群有的放矢进行普法教育,如男性中青年务工人员居多的企业、建筑工地等,增强宣传的时效性和震慑力,让广大驾驶人员明确醉驾的危害,打消侥幸心理。

以上建议请研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在30天内函告本院。

 

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反馈意见函:

关于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

《司法建议书》的复函

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

贵院《司法建议书》(汕濠法建[2020]第1号)收悉,经大队领导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全力推进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的深入开展,我大队全警动员、全员投入,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同时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重点,对各类交通违法特别是涉牌涉证以及涉酒驾车违法犯罪行为强力攻坚、严格执法,有效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缓解交通拥堵,预防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一是严厉打击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自行动开展以来,我大队共查扣无号牌摩托车1358辆,处罚无证驾驶、准驾不符等涉证驾驶员1099人,全力消除因二轮摩托车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二是积极推进交通文明宣传活动。我大队以交通秩序整治“百日行动”的开展为契机,强力推进“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和“两员两站”工作,组织民警每周不少于三场到辖区企业、家庭、农村、社区以及学校等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宣讲活动。切实提升市民文明交通意识,致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感谢贵院多年来对我队工作的大力支持。下一步,我大队将继续加强交通执法力度,挤压醉驾违法犯罪空间以及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增强普法教育效果,全力为我市举办亚青会、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汕头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