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条举措优化“八大环境”,汕头中院举全市法院之力打造汕头法治化营商环境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6-22  浏览次数:1875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近日,汕头中院出台《关于全力保障优化“八大环境”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下称《意见》),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为汕头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推动汕头在新时代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意见》共列出28条举措,以全力保障优化创业环境、投资环境、平安环境、市场环境、政务环境、信用环境、服务环境和司法环境等“八大环境”为有力抓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持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汕头打好营商环境翻身仗。

全程高效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力优化创业环境、投资环境

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汕头法院将加大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持续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加强涉外、涉侨审判工作,妥善处理各类涉侨、涉外企业权益民商事案件,依法支持开展惠侨聚侨政策探索创新。有效运用“活封”措施,坚决杜绝超标的查封、乱查封,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合理和准确把握资金借贷的裁判尺度,助力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坚持平等保护原则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全力优化平安环境、市场环境

《意见》对汕头法院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助力建设平安营商环境也提出要求,如准确把握刑事政策,严格区分罪与非罪,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案件名义干预民商事纠纷,坚决依法甄别、防范、纠正冤错案件;依法严厉打击侵犯民营企业家人身权、民营企业财产权的犯罪行为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经济犯罪、金融犯罪,同时加强练江流域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着力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通过完善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司法意见、利用司法建议提供针对性司法服务和保障、进企业普法等方式,助力企业依法规范经营。

诉讼服务跑出“加速度”助企轻装前行,全力优化信用环境、服务环境

《意见》强调要以正向引导+失信惩戒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全力保障优化诚信守法的信用环境。汕头法院将加快推进繁简分流、事物集约、团队办案机制改革,实现“简案快执,难案精执”,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建立完善常态化打击拒执工作机制,严惩拒执违法犯罪,保障企业债权及时实现。完善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机制,全面推行“失信彩铃”和(挂机)短信,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引导企业诚信合法经营。在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方面,《意见》提出要切实减轻企业诉累,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汇聚各类调解资源合力,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难案精审,缩短涉企案件诉讼周期,降低企业诉讼成本。同时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打造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优化网上立案、网上调解、网上开庭、网上送达、网上缴退费等服务方式,实现诉讼服务一网通办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司法环境

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方面,汕头法院将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严格执法,稳妥审理征地拆迁类案件,切实保障重大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完善畅通权力救济渠道,坚持依法裁判和协调化解相结合,促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进一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行政审判中发现的行政执法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全市法院干警自觉将营商环境建设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不断提升解决纠纷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高质量完成立审执各项工作任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汕头法院自觉强化司法责任担当,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理念,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持续做好涉企纠纷防范、化解等工作,多点发力,为企业减负蓄能、克难除障,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加快实现新时代汕头新定位新目标新任务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