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布顽瘴痼疾整治内容的公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1-04-20  浏览次数:3429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公告 ★

广大人民群众:

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现将我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面向社会公布,请广大人民群众对我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行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关线索。

一、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中的突出问题(“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二、审判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中的突出问题;

四、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违规参股借贷问题;

五、原法院人员违规到律师事务所当律师或在幕后当“法律顾问”,充当司法掮客;

六、民事案件审判执行中的虚假诉讼问题;

七、案件诉讼费用收缴和退还中的突出问题;

八、执行款物清理问题。

相关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渠道反馈:

值班电话:0754-88933111

邮政信箱: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韩江路33号

收件人: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受理信电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