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我市法院贯彻落实《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决议》情况的报告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8-28  浏览次数:45547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有删节)

 

    2018年8月27日,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决议的出台,为全市法院推进执行工作提供了立法遵循和有力支持,受到了全国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组、最高法院执行专项司法巡查组的高度评价。全市法院迅速召开会议,学习贯彻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决议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全面推进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深化执行体制机制和管理模式改革,加大投入保障力度,执行质效有了较大提升,执行外部环境有了明显改善。2018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1969件,执结10858件,同比分别上升50.83%和55.15%。“三个90%+一个80%”四项核心指标中有1项并列全省第一,2项居全省第6;实际执结率、结案平均用时、实际执行到位率等7项执行质效指标居全省前列。两级法院顺利通过最高法院委托的“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7046件,执结5027件,同比分别上升2.73%和23.27%。省法院刚刚公布的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累计执结率二项指标,我市法院分别居全省第2位和第4位。

    近一年来,我们对照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决议的要求,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多措并举,切实履行法院的执行工作主体职责

(一)全面落实“三统一”执行管理体系

一是依托指挥管理平台,每日对各项办案节点进行督办,发现节点超期情况迅速提起督办。去年以来,中院指挥平台累计承接督办518件,发起督办615次。在全国法院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和执行指挥管理平台自动提取指标数据,每月发布一次全市执行工作态势分析通报,层层传导压力,推动重点任务落实。二是依托执行指挥平台,实现四级执行视频会商、联合指挥和远程指挥,开展上下级法院联动、协同执行。去年以来,我院开展协同基层法院现场强制执行活动6场次。如今年1月,中院执行局协同潮南法院,成功组织了一宗涉大型厂房的现场移交,将位于汕头市潮南区仙城镇某厂房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成功执结一宗跨度达14年,涉及土地近40亩的信访督办“骨头案”。三是理顺立审执协调机制,预防出现“执行不能”。我院与汕头市保险行业协会联合发布了《关于诉讼财产保全保险机制的通知》,进一步简化司法保全担保审查程序,规范司法保全担保,保障未来生效判决得以顺利有效执行。四是畅通执行转破产途径,解决“执转破”案件立、执、破各部门的衔接等问题。我院成立“执转破”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的工作细则(试行)》。全市法院共移送执转破案件7件,已裁定进入破产程序的2件。

(二)更加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

一是积极开展执行专项行动。去年,全市法院先后开展“2018亮剑执行难”、“春雷”专项执行行动、“化解涉群、涉农系列案”、“民生执行”等攻坚执行难专项执行活动,掀起“汕头执行风暴”,依法适用司法拘留、罚款、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坚决打击抗拒执行行为。今年6月开始,根据省法院的部署,又在全市法院开展“南粤执行风暴2019”专项活动,重点是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未处置被执行财产进行处置,对网拍不动产进行强制清场交付。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共司法拘留151名被执行人,罚款51人次,限制出境30人次,对5828人次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将16370人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罪案件被执行人19人,已判决5人。在今年6月下旬开展的“夏至”集中执行行动中,全市法院在一周时间内司法拘留15人次,不动产强制清场交付9宗。二是采取措施狠抓强制执行工作。今年以来,我院在每月对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态势进行通报的基础上,每周对全市各基层法院采取执行强制措施的情况进行专门通报。在《全市各基层法院执行工作专项考核办法(试行)》中,重点加大强制执行措施工作的得分比重,占15项重点工作总分的25%。加大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宣传密度,每周公布宣传典型案例。三是积极开展执行工作创新,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我院向社会公开发布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的通告,濠江区法院院长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出公开信,龙湖区法院在高速公路收费处、繁华的商业中心等公众场所电子显示屏上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及相片。许多被执行人因此主动联系法院,迅速履行了还款义务。我院还在全市法院推广龙湖区法院网格化三级执行联动机制,借助基层综治网格、人民调解员网格等“网格化平台”协助推进执行工作。

(三)努力提高执行办案规范化水平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执行行为。制订执行实施案件办案流程、执行中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执行评估拍卖等六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市法院执行办案流程。目前,全市法院均已实现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中立案、办理、审批、结案。二是加强执行工作专项考核。参照“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出台了《全市各基层法院执行工作专项考核办法(试行)》和专项考核清单。尤其是针对去年最高法院执行巡查和第三方评估发现的问题,考核工作中大幅度提高强制执行等工作所占比重,力促两级法院补齐执行“短板”。三是规范适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紧紧抓住终本案件合格率这一关键指标,建立完善严把进口、规范管理、畅通出口、有序退出的终本案件管理机制,明确只有线上线下穷尽一切执行措施、达到规定标准,才能认定为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将该类案件纳入单独建立的终本案件库,每半年由网络查控系统自动查询一次,并对数据库内被执行人常态化限制高消费,一经发现可供执行财产立即恢复执行。四是实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管理,对案款实时进行精准监管。五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中院执行局配合中院审管办,对全市法院2018年度执行案件及长期未结案件开展评查。高度重视对已通过第三方评估的基层法院的执行案件质量监督,会同中院监察室对金平、龙湖法院今年数百宗案件进行评查,确保执行工作不懈怠、不松劲。

(四)进一步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

一是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作。两级法院均建成了执行指挥中心,配套完善了运行、管理、值班等制度。指挥中心运行可以实现三个“实时”:实时执行动态监控,查控动态、执行未结、案款动态等12个功能模块均可实时动态刷新,并可回溯到具体案件,全方位、全维度进行执行数据的展示和监管;实时汇集各种数据信息,进行综合信息研判;实时运用系统跟踪并执行监管,推动执行监管模式变事后为事前、事中,变单一为多元。两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与上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现四级联网,可实时查看两级法院任一执行实施现场,开展远程指挥;执行指挥中心与最高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全线链接,可以实时监控执行质效;全市法院执行单兵系统与办案系统自动关联,视音资料自动附案存档,从而实现全市执行指挥“一张网”、执行协作“一盘棋”。二是加强执行财产网络查控。依托“总对总”查控系统,对可执行财产进行查控,内容涵盖车辆、工商、银行、保险、理财、第三方支付等。三是全面实行执行财产网络拍卖,实现被执行财产处置公开透明。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司法网络拍卖率为4.6%,超过全省平均水平(3.01%)。四是加强执行装备建设。我院指挥中心配备了专用电脑、保障远程指挥及执行会商功能的硬件设施、带摄像功能的无人机、单兵记录仪、多功能移动执法摄像球、具备人脸识别功能的应用软件等,为提高执行效率、支援现场执行提供技术保障。五是进一步强化执行公开。对执行程序中财产调查、控制、处分和分配等重要环节、重点事项和重大进展,及时告知当事人,并在“汕头法院”微信公众号开通网络查询功能。统一执行法律文书上网通道,生效执行裁判文书均在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中“文书上网系统”中操作上网,并对执行文书上网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二、加强联动,形成破解“执行难”的强大合力

一年来,全市法院加强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合作,构建执行联动机制,频频打出“组合拳”,全力攻坚执行难。

一是与市公安局联合出台《关于共同推进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工作实施意见》,建立协作机制,解决“找人扣车难”“送拘难”、“追究刑责难”等问题。近期正在与市公安局研究将查扣车辆纳入公安机关相关系统。

二是与市发改局等37个单位会签《联合惩戒备忘录》。依托“信用汕头”搭建失信信息曝光平台,由法院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向平台推送共享;负有信用惩戒职能的国家机关和部门主动将法院推送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嵌入本单位管理、审批工作系统中,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比对、自动拦截、自动监督、自动惩戒,并同步将惩戒措施、经验情况反馈至该平台。如市发改局将失信信息曝光平台的信用信息嵌入市、区(县)政府服务大厅统一申办受理平台的工作流程中,驻汕网上行政审批大厅各单位在审批、核准、备案、监管等工作流程中,均需根据市政务办事系统自动查询的信用信息加以应用。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已向“信用汕头”平台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共6608人次、失信被执行人法人652家。

三是报请市委政法委牵头与市政府协调,成立了市破产案件处置工作联合协调小组,构建常态化的府院联动机制。在此基础上,建立破产经费保障机制,设立破产费用专门帐户。市财政拨出50万元专项经费解决“僵尸企业”被执行人无足额财产支付破产费用的问题,确保“执转破”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四是推进与三大通信运营商汕头分公司合作,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新开户、限制变更过户、为失信被执行人定制专属“失信彩铃”和彩印(挂机)短信等措施。首期已对500名失信被执行人定制专属“失信彩铃”和彩印(挂机)短信,其中有17 名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近期这项工作将全面铺开。

五是与我市税务部门对接,通过税务部门税收一体化评估系统,为拟采用网络司法拍卖方式进行拍卖的被执行房产提供参考价,实现数据共享,提高财产处置效率。

六是与市发改局联合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向228家在运营黑名单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发送《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培训通知书》,劝诫有关企业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举办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修复培训班,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和信用修复专题法律讲解,签署《信用修复承诺书》。通过培训,有2家企业当场表示马上到执行法院履行义务。

    三、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公正高效执行

两级法院积极向人大及其人大常委会报告执行工作情况,建立健全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机制,加强与各级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密集邀请各级人大代表见证和监督重大执行行动,听取他们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去年以来,驻汕的6 名全国人大代表通过不同方式听取了法院执行工作的介绍,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共30多人次受邀参加我院座谈调研、见证执行等活动。通过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进一步加深了人大代表对执行工作的了解。与此同时,全市法院按照《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办理检察机关提出的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完善特邀监督员制度,建立律师监督微信群,邀请代表委员和律师代表共同参与法院明查暗访等作风纪律检查活动,不断拓宽接受监督的途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对待意见、批评和建议。通过“汕头法院”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重要举措及进展,满足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社会诚信氛围

全市法院围绕褒奖守信、惩戒失信工作目标,制定宣传方案,不断加大执行宣传力度,促进诚信为荣、赖债为耻、失信为戒社会舆论氛围的形成。通过制作“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等执行公益广告、根据濠江区法院的真实案例拍摄《赖在囧途》微电影、网络现场直播协同执行案件执行现场、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栏目、汕头电视台《打开案卷》节目等鲜活多样的艺术形式开展宣传,增进全社会对执行工作特点和规则的了解;通过发布十大典型案例、播放敦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通告、给失信被执行人的一封信等形式,警示不履行生效裁判的严重法律后果;通过汕头电视台、汕头橄榄网络电视台、“汕头法院”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等多种形式营造高压态势,传导失信行为的社会舆论压力;通过在汕头法院网、汕头微法院APP、“汕头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执行案件重要流程节点信息、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网公开执行裁判文书,让公众了解执行工作流程及信息;通过宣传报导,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区别,争取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通过报导执行工作先进人物张淑创、吴奇典,树立执行法官的良好形象。《黄彦伟唯一住房执行异议案》被省法院评为年度广东省法院十大执行案例、《辗转腾挪规避执行刑事自诉力促和解》被评为广东省法院涉民生案件十大典型案例。

近一年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执行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全市法院执行工作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一是各基层法院执行工作发展不平衡。二是执行强制措施与此前相比力度虽已不断加大,但与先进法院相比还有差距,还要再进一步采取措施突出执行的强制性。三是执行规范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还存在少数执行干警执行理念转变不彻底,实际操作和使用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不够充分和熟练的问题。四是个别案件执行不及时、不规范,引起个别当事人的不满、投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决议精神,积极采取措施补短板、强弱项,努力加以解决。

当前,全市上下齐抓共管、合力攻坚“执行难”的综合治理格局已基本形成。但是,个别制度规范尚未完全落地落实,如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出境、限制入住星级酒店、限制其子女就读私立高收费学校、限制获取政府补贴、限制海关认证、限制高消费旅游等方面,一些工作举措没有落地,查控下落不明失信被执行人、车辆查封后实际控制的机制尚未建立。涉及国有房地产处置时,相关部门有时函复不及时,影响执行效率。个别特殊主体甚至不主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执行联动机制建设还没有达到全覆盖,联合惩戒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一些协助执行单位未能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嵌入本单位管理、审批工作系统中,影响了失信惩戒的实际效果;联合惩戒平台系统智能化程度有待升级,联合惩戒成员单位对数据采用量还不足。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研究推进的措施。同时,也恳请市人大常委会继续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促进有关执行联动机制的进一步落实。

    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全市法院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执行工作的决议,继续举全市法院之力攻坚克难,健全完善执行长效机制,推动执行工作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更高目标迈进。重点要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下发的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五年纲要,进一步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二是进一步提升执行办案整体水平,统一执行办案流程,严格推行网上办案,不断深化质效监控。三是进一步提升执行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升级、应用,进一步优化执行办案系统,加强执行办案节点管理。四是更加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进一步加大强制执行力度,进一步形成打击拒执犯罪合力,不断深化失信联合惩戒,争取更多部门、更多环节失信惩戒措施落地见效。五是进一步加强对基层的执行业务指导,加强执行工作专项考核,提升基层法院执行工作水平。六是进一步加强执行宣传,特别是要加强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案例的宣传。七是进一步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抓好日常政治学习,进一步规范支部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八是全力推进“南粤执行风暴2019”专项活动,推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实现更高质量的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