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190007号的答复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08-27  浏览次数:4402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王伟忠等11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法院开通多种诉讼费缴费渠道方便当事人诉讼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该提案后,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根据法院内部职能分工,指定分管立案工作的院领导为责任领导,牵头办理,立案庭为主办单位,负责联络工作的督查办公室协助。立案庭立即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落实办理代表建议案,在全市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让缴费群众只跑一次”专项活动。

针对代表们提出的建议,经过认真调研,中院已经全部开通了当事人诉讼案件的缴费渠道,极大的方便了当事人。中院缴纳诉讼费的渠道有银行网点缴费、手机银行缴费、网银转账、诉讼服务中心POSE机刷卡、网上立案案件缴费。此外,我市两级法院已于2018年7月开始,每个案件立案受理后,都会随机生成诉讼费二维码并打印在《预交诉讼费通知书》上方,当事人通过微信、支付宝的“扫一扫”功能扫码,即可进入缴费平台缴费,扣款成功后即完成缴费。至于执行费的缴纳,由于执行案件采用全国法院执行系统,全省执行费无法生成二维码缴费单,暂时只能通过条形码刷卡缴费或者网上转账,但由于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无需预交执行费,这种情况对申请执行人不会造成实质性的不便。

代表提出的建议涉及基层法院及其派出法庭的问题,经调研,大部分基层法院和派出法庭也不同程度的开通了多种缴费渠道,但也有个别基层法院和派出法庭因各种原因尚未配置缴费用的pose机或pose机常出故障。中院领导对此十分重视,指示进行专项督查,要求基层法院限期整改,落实代表建议,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存在问题的基层法院已经联系农业银行到现场调试或更换新的pose机机,代表们反映的pose机故障问题,已得到基本解决。中院将继续督促各基层法院,采用新技术,进一步推进“互联网+诉讼服务”,推动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微法院诉讼服务等,实现代表们提出的“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要求,确保优质高效的一站式便民服务真正到位。

针对代表们的建议,中院领导举一反三,要求立案部门不仅要落实好代表们提出的方便群众缴纳诉讼费的建议,还要求督查联络部门就诉讼费退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把司法为民宗旨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