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份司法委托事项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0-07-28 浏览次数:1295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0年7月2日委托广东蓝天司法鉴定所,根据申请人汕头市潮阳华斯达学校、潮州市枫溪区奎元实验学校以及徐章华的申请,需要委托对本案四份《购销合同》及对应的《送货单》(三份《购销合同》的标注签订时间为2015年2月6日,一份《购销合同》的标注签订时间为2015年2月15日)中的印章及李秋平签名,与鉴定对比样本制作形成的时间间隔进行司法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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