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中院召开学习贯彻《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专题研讨班

作者:原创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9-11-13  浏览次数:2083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中央战略意图和省委工作部署,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11月11日下午,汕头中院召开学习贯彻《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第二场专题研讨会,中院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学习。

    参会同志通过集中观看培训视频,进一步加深了对《意见》重大历史意义和战略意义的认识,视频培训结束后,由各参会同志围绕研讨主题依次作交流发言。 

    会议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是深圳的大事,更是关乎全局和全省的大事,要以此次专题研讨班为契机,进一步巩固学习成果、深化学习成效,落实好《意见》各项目标任务: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意见》战略意义;二是紧密结合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学习贯彻《意见》精神往深里走;三是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全力支持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四是领导干部率先垂范,担负起支持建设先行示范区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