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7)

作者:中院2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5-22  浏览次数:30323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9日在汕头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林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2年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主动服务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定职责,认真践行为民宗旨,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各方面工作取得新的发展和进步。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3676件,审结78020件。其中,市中院受理各类案件11573件,审结10563件。反映案件审判质量、效率的指标优于省法院的要求,2014年汕头中院被最高法院荣记集体一等功。我们的工作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切实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汕头建设。依法严惩杀人、抢劫、毒品、走私、制假、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共审结刑事案件19496件,判处犯罪分子23083人依法审结了为讨薪报复老板致14人死亡的刘双云故意纵火案,为敛财称霸一方的粤东水产市场辛朝森团伙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案值6600万元的曾庆彬团伙特大伪造货币案,林金招团伙走私皮草11万张、偷逃关税20多亿元特大走私案等一批在全国、全省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严惩了严重犯罪分子。依法惩治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共审结职务犯罪案件173件227人。坚决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审结食品、药品制假售假犯罪案件75件98人。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综合整治,依法审结污染环境犯罪案件24件31人。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对655名未成年被告人依法适用缓刑、管制、单处罚金。积极开展减刑假释工作和特赦工作,圆满完成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国家特赦任务,审结特赦案件78件,裁定特赦罪犯78人。

妥善化解民商纠纷,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3056件,审结39653件,诉讼标的总额160.9亿元。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审结婚姻家庭案件10053件,促进家庭和谐。依法保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149件,促进劳资关系和谐。依法规范民间融资行为,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4437件。依法保护智力创新,促进高新技术

产业发展,审结知识产权案件1630件。坚持平等保护原则,努力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49件。

依法妥善审理行政争议,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全市法院受理行政案件1064件,审结1006件。认真贯彻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强化行政机关举证责任,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妥善处理了一批涉及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的行政案件。在审理417件原汕头市公元感光材料工业总公司职工诉汕头市政府系列案件中,面对案件涉及人数众多、当事人抵触情绪强烈、社会影响较大的情况,汕头中院认真制定审理方案,耐心细致做当事人工作,使案件顺利审结。注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经协调和解促成原告撤诉193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对241件非诉行政执行案件裁定准予执行。

努力破解执行难题,保障胜诉权益兑现。全市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9518件,结17839件,执结标的额66.6亿元。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推动立、审、执联动配合,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实行网络指挥网络查控,积极推进主动执行工作。加大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惩治力度,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维护司法权威。近年来,积极与相关部门联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562人次,限制高消费3266人次,限制出境30人次,罚款28人次,司法拘留116人次,追究刑事责任18人,始终保持对“老赖”的高压态势。积极开展涉民生等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全面开展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已清理执行案款案件1800件,发放执行案款2.6亿元。

二、紧紧围绕汕头发展大局,努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突出服务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集中力量化解社会矛盾,既保证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又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几年来,先后妥善审理执行了涉及礐石大桥、金凤路桥、广澳物流园等全市重点建设项目的案件。汕头商业银行11年司法保护期届满后,产生大量向商业银行主张债权的案件,汕头中院及时制订“立审执协调配合、全程调解和解、兼顾各方利益”的工作方案,尽量减少采用执行强制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案件调解,确保汕头商业银行依法重组成功,切实维护经济秩序的稳定。在执结标的额高达1.19亿元的上海远东公司与市礐石大桥建设公司合同纠纷案时,汕头中院积极促成债权人与债务人执行和解,为政府减轻债务近千万元。妥善处理涉及国有企业的执行案件,积极协调债权人让利、出资安置国有企业职工,促进社会稳定。在执行工行汕头分行与汕头电化厂、汕头化工发展(集团)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时,汕头中院积极支持政府有关部门垫资收储土地、清偿债务,协调债权人执行和解结案,不仅使373名国有企业职工得到妥善分流安置,而且实现了国有资产增值、增收。

突出服务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努力营造鼓励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在潮南片区和中心城区分别设立知识产权法律工作室,与行政机关建立司法与行政双轨保护协作机制,实行知识产权案件“三合一”1审判机制,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综合效能和行业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促进全市

玩具、内衣、食品等支柱产业健康发展。先后审结了涉及乐高、潮宏基、贵夫人等国内外知名品牌以及喜羊羊、熊出没等著名动画形象维权案件。汕头中院审结的李志明诉武汉市今晨实业有限公司等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获评广东法院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加强与市文广新局、市娱乐协会合作,积极引导娱乐行业依法经营。围绕玩具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开展调研,调研报告入选《广东法院司法报告》,并获评最高法院首届全国知识产权优秀成果奖。

突出服务保障法治环境建设。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方略,大力推进法治汕头建设。组建“法官服务团”,深入知名企业和基层村居,主动为企业依法规范经营、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提供司法服务,共组织座谈会、专题法律讲座及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等96场(次)。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为驻汕基层部队官兵上法制课12场,开展法律咨询10场,解答涉法问题600多件次,向官兵发放普法书籍1.5万册。与中小学校共建法治教育基地,开设“法官讲堂”为学生上法制课,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启动“百案千图”项目,精心挑选有一定教育意义的100宗青少年犯罪案例,采用千幅漫画配图,编撰青少年法治教育丛书,举办图片展,增强法制教育效果,汕头中院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

三、深入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努力促进司法公平公正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一是遵循司法规律,确保审判权由审判组织行使。先后制定了《审判权运行的暂行规定》、《审判权力清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审判权只能由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行使,裁判文书一律由审判长签发,院长、副院长、庭长不签发本人未参与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划清权力界限,明确院长、庭长、入额法官等各类人员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权力边界,取消审批制度,取消备案、备查制度,把审判权真正落实到合议庭、审委会。二是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案件质量和裁判尺度的统一。严格按照放权而不“放任”的原则,制定了《案件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等改革配套文件,想办法保证取消审批制后案件质量的提高和裁判尺度的统一。一方面明确院庭长案中监督的案件范围。六类重大案件2,院、庭长有权要求合议庭报告案件进展和评议结果;四类案件3,合议庭必须主动汇报。另一方面强化业务指导统一裁判尺度。建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审判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等特定案件实行“专家会诊”。同时,定期召开业务分析会,结合同类型案件判决等情况,开展案例评析,分析和整改案件质量问题,统一裁判尺度。三是建立考评机制,确保司法责任制得到落实。制定《法官考评办法》,建立长效绩效评价机制。对入额法官实行动态管理,考核结果一年不达标的,进行提醒谈话;连续两年不达标的,退出员额,重新安排工作。严格落实审判责任,法官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实行案件责任倒查制、零容忍。

积极稳妥推进人员分类管理改革与审执分离改革。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在汕头中院最大的困难和压力就是法官多员额少。汕头中院有法官173名,上级批准入额法官只有50名,入额法官只占28.9%。我们深深体会到确保队伍的稳定、确保人员的合理安置分流是大事,要切实化解矛盾、推动改革,就必须确保选任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让人心服口服。围绕这个原则,我们精心设计、组织、安排好每一个选任环节。一是认真制定选任方案,做到选前、选中、结果全方位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严密组织专业笔试,委托第三方出卷、评分,严格保密,严肃考纪,确保不出差错。三是严格专业评审,成立由审委会委员、政治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组成的专业评审委员会;实行实名制评分,有效防止了评委权力滥用。四是严肃纪律作风。参选人员、评审委员均要求在选前签订书面承诺书,明确严禁“跑风漏气”、严禁跑票拉票、严禁徇私舞弊、严禁说情、走关系。经过严格的程序,汕头中院顺利推选出50名入额法官并得到上级批准。同时转任和遴选了42名法官助理,补充了30名聘用制书记员,组建了40个“1+1+1”模式的审判团队。同时,积极推进审执分离改革试点工作,在金平、潮阳、潮南法院开展试点,试行执行工作由中院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在试点基层法院实现审执分离。

不断创新审判工作方式方法。五年来,汕头中院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改革促公正,以改革提质效。创新中院同基层法院案件沟通制度。明确中院改判或发回重审基层法院案件,要与基层法官沟通。如果基层法院对中院改判、发回重审有不同意见,可以召开座谈会进行说理、辩论,达到两级法院法官互相沟通、互相监督的目的。建立基层法院被发改典型案件分析通报会

制度,定期召开有两级法院法官参加的案件通报会,选择典型案例进行公开点评,通过这种形式,既培训了法官,又提高了法官公正办案的自觉性。创新法官与律师双向监督制度。建立法官协会与律师协会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法官与律师“阳光互动”活动,搭建法官与律师互动交流监督平台。创新基层法院行政诉讼案件指定异地管辖制度。将被告是县级以上政府的行政案件提级统一由中院管辖,将全市基层法院(除南澳法院外)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依法指定给被告所在地外的其他基层法院管辖,尽量减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可能受到的外部影响,确保公正司法。此外,我们还在全省法院中率先建立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特邀联络员制度,率先在人民法庭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活动工作室,率先创设“判前兼听”制度4,完善审委会委员参审参议案件制度,有力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的科学发展。五年来两级法院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5保持在1.6%以下,一审服判息诉率6和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7分别保持在89.1%和95%以上。    

四、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不断强化诉讼服务,努力减轻群众诉累。积极推行立案登记制度改革,专门制作立案登记制专题节目,通过电视台介绍立案登记制的新变化,引导群众依法行使诉权。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设立12368热线电话,为人民群众提供信息查询、法律咨询、预约立案等便民利民服务。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缴诉讼费1727.8万元,彰显司法

人文关怀。切实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建立健全院长接待日、信访案件领导包案制度,开展远程视频接访,努力化解社会矛盾。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司法宣传,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凡是依法应当公开的,全部公开。依法可以公开的裁判文书要求一律上网公开对“汕头法院网”改版扩容,增设法官名录、摇珠拍卖等栏目,选取典型案例进行网上庭审直播,努力满足群众的司法知情权。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开辟“法庭内外”、“法官说法”、“打开案卷”专栏,选择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氛围。共播出打开案卷节目240期,发布以案说法470篇。“打开案卷”栏目被省法院评为全省优秀法制合作栏目

坚持主动接受监督,积极推进司法民主。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积极配合开展专项调研、接受执法检查,先后就行政审判、民事审判、刑事审判、执行工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报告。建立健全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机制,邀请人大代表参与观摩庭审、评查案件等活动,认真办理代表意见、建议。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认真对待检察机关的抗诉案件和检察建议。深入推进司法民主,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共选出人民陪审员400名,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管理,有效提高人民陪审员陪审能力。

五、持续加强法院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法院队伍

切实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院干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增强。组织学习邹碧华等先进典型,组织参观濠江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动,教育广大干警永葆人民法官政治本色,进一步坚定广大干警的理想信念。

切实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积极推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创办汕头特色的“全市法院学习论坛”,定期举办法官论坛,由全院干警轮流上台主讲。与华侨大学法学院合办“汕头法官司法能力提升班”,开展法官系列业务培训,参训人数9000多人次。组建旨在提高司法能力讲师团,在全市法院巡回授课。结合三大诉讼法的修改实施,及时邀请国内知名学者和上级法院业务专家为法官授课。

切实加强队伍司法廉洁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不懈抓好廉政教育活动,组织中院中层干部、基层法院院长到梅州监狱参观,开展警示教育。在全省率先成立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工作办公室。制订中院党组领导班子、党组书记、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主体责任清单,认真落实党廉责任状、第一责任人承诺、述责述廉、责任倒查等制度。汕头中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法院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各位代表,过去五年全市法院工作的发展和进步,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全体干警向各级领导、各位代表委员以及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做好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始终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依法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必须始终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始终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法院工作成效的标准;必须始终坚持“敢闯敢干、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大胆推进司法改革;必须始终加强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干净忠诚担当廉洁的法院队伍。

在总结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法院工作面临困难和问题。当前法院工作面临的形势仍然复杂,任务艰巨,风险挑战增多,矛盾多发易发;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仍然有少数案件的办结无法体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也仍然有少数法官对群众感情冷漠,主动服务热情服务欠缺,这些都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对此,我们将深入分析研究,以更加有力的措施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是汕头承前启后、抢抓机遇、创新发展,实现全面振兴的关键五年。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以服务大局为己任,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队伍建设为保障,以信息化建设为支撑,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努力为我市振兴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司

法保障。今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积极服务市委中心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工作部署。认真学习贯彻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市委工作重点,认真研究制订相关措施,积极服务华侨试验区、国家级高新区、临港经济区“三大平台”和“大汕头湾区”等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建设。

主动服务法治汕头建设,助力推进“创文强管”。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创建文明城市的决策部署,妥善化解婚姻、家庭和邻里矛盾纠纷,切实加大虐待、不赡养老人案件的审理、执行力度,积极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与教育挽救工作,努力培育文明道德风尚。定期向社会通报企业诚信经营典型案例,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信用惩戒联动机制,促进社会诚信建设。组织法官服务团,传播法律知识,进一步办好“打开案卷”等栏目,弘扬法治精神,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主动适应、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妥善审理好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着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妥善处理企业破产清算案件,注重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化解矛盾,助力做好“僵尸企业”出清工作,促进生产要素优化组合和经济转型升级,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司法支持。

(二)坚持公正高效司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依法打击犯罪保护人权。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各类犯罪,从严惩治电信诈骗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犯罪。始终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严格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提升公正司法水平,坚决杜绝冤假错案的发生。

优质高效开展民商事审判。依法快速审理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纠纷,助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建立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协调联动机制,严厉打击知识产权犯罪,为我市建设全国质量强市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积极推动依法行政。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提升行政审判的社会效果。努力提高行政诉讼案件审判效率,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新类型案件中防止诉权滥用。

全力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8总体目标9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执行工作部署,努力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四个基本”总体目标。成立破产审判庭,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穷尽一切措施执行到位;对资不抵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执行不能”10案件,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执行转破产的方法解决。

(三)坚持深化改革,努力完善公正高效权威的法院工作机制

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巩固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完善法官绩效考评机制,落实法官职业保障。切实加强案件监督管理,确保案件公平公正。

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不断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切实发挥好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公正裁判中的作用。

(四)深化司法公开,努力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全面深化司法公开。进一步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推动诉讼服务窗口、汕头法院网、12368热线的对接,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的阳光司法机制,千方百计满足广大群众的司法需求。

主动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汇报工作,认真办理落实代表的意见建议。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不断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拓宽社会监督渠道,保障人民群众更加广泛地参与司法、监督司法。

(五)坚持从严治院,努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全面加强党建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干警坚守公平正义信念。

着力提升法院队伍素质。完善与高校合作培训人才机制,加强岗位练兵,加强实践锻炼,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切实提高干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

持续强化党风廉洁建设。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党的廉洁自律准则,推动党员干部明纪律、知敬畏。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持从严治院、从严管理,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司法腐败。

各位代表,面对新的发展要求,面对新的目标任务,全市法院倍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决心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好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本次人大会议的各项决议,进一步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努力工作,依法履职,努力为汕头经济社会大变化大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