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2)

作者:   信息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2-03-12  浏览次数:1625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218日在汕头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林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07年以来,我院在市委的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发挥审判、执行职能,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监督,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发展、新成效。2007年至2011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77933件,办结77239件。其中,2011年全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3280件,办结12567件,审限内结案率99.6%;我院受理案件1183件,办结1100件,审限内结案率99.8%。在全省法院综合考核中我院连续四年被评为先进单位,荣记集体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我们的工作主要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主动服务大局,积极参与“幸福汕头”建设

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坚持能动司法,积极为我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工作部署。始终坚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中心工作上来,围绕市委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开展法院工作。根据我市经济发展形势变化,先后制定了《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若干意见》和《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加快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若干意见》,畅通诉讼“绿色通道”,对金融纠纷、群体性追讨工资报酬以及涉及大项目、“双转移”、企业破产改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纠纷等案件快立、快审、快执。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及时出台全市法院主动服务文化强市、参与社会建设的一系列司法对策,对我市动漫玩具、光盘音像、印刷、文具等四大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市第十次党代会召开后,我院第一时间组织广大干警认真学习,并全面部署落实市党代会精神的贯彻意见,审判、执行工作服务大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不断提升。

坚持审判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支持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认真研究工作方案和措施,及时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妥善处理了石大桥3亿多元借款纠纷案、金凤路桥33宗征地拆迁案等涉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的案件以及中星油脂2.6亿元欠款案、聚众冲击华能海门电厂案等一批重大案件。依法妥善审理了佘桂常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邱礼广等人聚众扰乱交通秩序等群体性案件,为基层自治组织顺利换届创造了稳定的社会环境。出台审判指导意见,适当降低企业申请财产保全的担保门槛,积极采取诉前证据保全、财产保全和诉讼禁令等措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妥善处理涉及金融不良债权转让案件,注重对国有资产和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妥善审理社会治安、劳资纠纷、城市管理等可能引发群体上访的案件。大力加强司法宣传工作,通过《打开案卷》、《汕头审判》、《法庭内外》、《法官说法》、“汕头市领导干部法制实践基地”、“青少年法律教育实践基地”等载体有效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汕头商业银行重组工作,千方百计争取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支持,先后到最高法院申请办理延长司法保护期14次,为市商业银行顺利改制赢得了时间。同时,我院还认真制订了处置汕头市商业银行重组遗留问题涉及有关案件的工作方案,有效维护了商业银行重组后的平稳过渡,为我市金融秩序的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坚持能动司法,不断延伸司法服务。围绕市委“创建国内一流的优质投资软环境”要求,我院抽调20名资深法官组成“法官服务团”,深入知名企业、龙头企业,主动送法上门,组织座谈会、专题法律讲座及法律咨询服务活动等50场(次)。2011年“法官服务团”在行业商会设立法律咨询联系点,密切同行业商会的联系,及时为企业解决涉法涉诉问题。建立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执行的快捷通道,实行快速立案、优先开庭、主动执行。争取最高法院批准,我院专利纠纷案件管辖地域扩大至粤东五市,在司法工作中彰显汕头粤东中心城市地位。2010年我院与汕头海关、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和版权局签署协作协议,建立司法与行政双轨保护机制。2011年,我院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及时审结黑牛公司、奥迪玩具、群兴玩具等知名企业品牌、商标被假冒案件,全年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24件,审结116件,同比分别上升169%157%,一批企业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

二、注重彰显司法职能,有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全市法院全面履行审判职责,充分发挥打击犯罪、调节社会经济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能作用,努力为我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稳定的社会环境。

依法惩罚各类犯罪行为。深入开展“严打”和打击“两抢一盗”、“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1788件,判处罪犯15549人,其中,审结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性犯罪和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案件660011644人;审结金融诈骗、走私贩私、制假售假等破坏经济秩序犯罪案件476860人;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219302人。依法审理兰泽坤、张仁万持枪抢劫致多人死伤案,柯成财、许介文走私大量象牙案,许少荣、朱映武特大伪造货币案,黄和龙重大制贩冰毒案以及涉及60多名被告的系列跨国电信诈骗案等案件,对一批罪行特别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犯罪分子予以严惩,有效震慑了犯罪。同时,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审判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具有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的被告人和未成年、老年被告人,依法予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加强对未成年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聘请社会调查员帮助做好判前社会调查及判后心理矫正工作,推行未成年被告人和成年被告人分案审理的审判方式,五年来共对463名未成年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促进未成年罪犯改过自新。

及时公正处理民商事案件。五年来,全市法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41493件,诉讼标的总额165.47亿元。妥善处理婚姻、家庭、邻里纠纷,审结此类案件7984件;着眼于维护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审结各类合同案件23118件;坚持保障劳动者权益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并重,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554件。加大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的审判力度,共审结知识产权案件522件;围绕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的要求,平等保护境内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23件,来自加拿大、法国、日本等国的当事人对我市法院的审判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积极稳妥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五年来,全市法院坚持“监督和支持并重”原则,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477件,其中,撤销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14件,经法院协调行政机关自动撤销行政行为1件,决定行政机关赔偿1件。配合我市重大建设项目的推进和行政执法活动的开展,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共执结非诉行政案件502件。不断探索行政案件协调处理新机制,128件行政案件通过和解方式解决,有效化解行政争议。2011年,我院及时化解一宗因五十多年前土地权属争议引起的土地行政登记纠纷,6名当事人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大力加强和改革执行工作。五年来,全市法院共执结各类案件23062件,执结标的额104.47亿元,实际执行率98.62%。不断创新执行方法,成立执行指挥中心,推动立、审、执联动配合。探索建立执行联动机制,在党委的支持下,将执行工作和有关部门协助执行的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范围。深入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我院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执结率连续3年高于85%,被评为“全国无执行积案先进单位”,我院和两个基层法院获“广东省集中清理积案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树立主动执行理念,积极推进主动执行工作,实行财产调查控制、悬赏举报、限制高消费、强制审计、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融资、置产、出境等执行方法,尽最大努力实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建立执行结案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相结合的执行工作考核机制。加大执行案件和解力度,促使案件当事人和解,五年来共和解案件2085件。近年来,我院全额执结了汕头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汕头糖果饼干食品总厂借款案等一批有社会影响案件;邀请人大代表参与和解,帮助促成了中建公司与奋发公司、大桥公司承包合同纠纷案达成和解协议;妥善处置被执行人物资公司的房地产,促成了市高级技工学校以合理价格将此房产购置为校舍,既执结该案又支持了教育事业。

三、注重完善体制机制,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积极稳妥推进法院工作改革,指导基层法院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审判、执行工作朝着公正高效的方向不断迈进。

加强审判管理改革。全面推行改判、发回重审案件责任倒查制度,认真剖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案件审判质量有效提升,2011年,全市法院上诉案件发改率为0.45%,同比下降1.24个百分点。加强审限管理,在全市法院大力推广创设内部审限的做法,在法律规定的审理期限内缩短审理期限;健全警示、催办制度,重点加强对审限延长、扣除的监控和审批,努力缩短审判和执行周期,案件审判、执行效率不断提高。

创新外部监督制约机制。创新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的形式,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全市法院均成立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沟通,结合“百庭观摩”、“百场见证执行”、“百场走访”、“百案调解”等活动,组织代表、委员观摩庭审132场,见证执行26场,参与调解470宗案件。2011年,全市法院组织“百场释法答疑”、“百场征求意见”28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52人参加;我院围绕社会比较关注的醉驾和医患纠纷问题,邀请全国、省、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举行2场释法答疑座谈会,得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高度评价,2011年我院被省法院授予“联络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建立法官与律师双向监督机制,市法官协会与市律师协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搭建法官与律师互动交流监督平台,进一步规范法官与律师的相互关系,20113宗当事人意见分歧较大的信访案件通过联席会议得到妥善解决,当事人息诉罢访。建立法院与检察院的工作协调机制,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五年来,共审结刑事二审抗诉19件,改判3件;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依法审结各类抗诉案件39件,改判5件,调解、撤诉6件。

创新司法调解工作机制。在法院内部构建全方位的调解机制,使调解工作覆盖审判工作各领域、各阶段。2011年,全市法院案件调解撤诉率达76.92%,连续3年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建立特邀调解员工作机制,全市法院从社会聘请1062名特邀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工作,调动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创新诉调对接机制,2010年初,我院与市综治委联合出台文件,在全省率先就诉调对接工作做出规定,各基层法院协助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处理纠纷161件,经综治中心调解达成协议,当事人申请法院确认的67件。2011年,全市法院重点推进诉前联调工作,各基层法院都成立诉前联调办公室,构建联合调解平台,统一诉前联调文书样式,加强诉讼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非诉讼形式的有效衔接,全市法院通过诉前联调,及时化解纠纷112宗。

四、注重解决群众需求,努力提升司法为民水平

开展群众观念大讨论再教育,不断增强法官对群众的感情,切实把司法为民宗旨落实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努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和司法公信力。

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深入开展立案信访窗口司法作风评比活动,开展窗口微笑服务。针对大部分当事人是第一次打官司的实际,设立诉讼服务机构,为当事人提供引导、咨询、接待、预约、诉讼材料收转等服务。配备当事人休息座椅、书写桌椅、饮水设施,提供笔墨纸张、复印、电话、传真、电脑等便民服务设施,为当事人方便诉讼提供服务。重视信访接访工作,统一信访案件出入口管理,加强催办、督办、协调和反馈。专门召开院长办公会议,对多次、重复信访案进行认真分析研究,重视解决合理诉求,进一步加大领导包案部门负责的力度。对个别重点信访案件及时召开听证会,院主要领导主动上门到当事人家里做工作。

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实行办案流程网络公开、庭审过程网络直播公开、裁判文书上网公开、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听证公开、审判委员会委员讨论案件回避制度等措施。向当事人公开执行立案、财产查控、财产处置、执行结案等信息。对已生效裁判文书全部履行完毕而结案的执行案件,以及因法定原因需要延长执行期限的案件,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组织开展“法院开放日”、“法庭开放日”等活动,增进公众对法院的了解,努力保障诉讼当事人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

推行便民诉讼措施,加强困难群体司法保护。实行人民法庭远程电子签章、在南澳法院设立海事巡回法庭等措施,方便农村基层群众诉讼。五年来,严格执行《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全市法院共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免诉讼费431万元。探索实行对符合条件的特困申请执行人予以适当救助的做法,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加强刑事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保护,依法为2003名符合条件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

五、注重加强队伍建设,推进公正廉洁司法

不断夯实基层基础,稳步提升队伍司法能力,积极推进党风廉政和文化建设,队伍总体素质和公正司法能力进一步提高。

不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建设,配齐配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在全省法院率先实行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进行廉政谈话制度,出台基层法庭案件管辖办法,通过检查督办、下发审判指导文件等形式,加强对基层法院一审案件的指导,统一审判尺度。积极推进审判管理综合系统信息化平台建设,为审判管理水平的提升提供科学规范的技术支撑。五年来,各基层法院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在全市7个基层法院中,有2个分别被评为“全国模范法院”、“全国优秀法院”,2个被评为全省优秀法院,2个荣立集体二等功。

全面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人民法官为人民”、“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等多个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邀请庄宜生等全国先进模范为干警作报告,积极开展“创建好班子”等争先创优活动,利用先进典型激励、带动干警,一批先进个人在全市法院涌现。2011年,我院获“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澄海区法院书记员谢昀被评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当选“感动汕头十大人物”。开设“汕头法院廉政账户”,对新任法官和调入人员进行任前廉政教育,实行法院系统工作人员重大事项申报、司法委托工作廉政保证书、在审判、执行重点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等制度,扎实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着力提升法官队伍综合素质。与国家法官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汕头大学合作共建科研实践基地,通过法学研究和审判实务互动有效推动审判业务水平的提升。推行交流挂职、岗位轮换、新提拔人员到信访窗口锻炼等做法,努力提高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善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加强岗位练兵,组织庭审观摩、优秀裁判文书评比、调解能手评比等活动,创办“汕头法院学习讲坛”。通过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广大干警的司法能力和综合素质,去年我院被评为全省学习型法院示范单位

加强法院文化建设,提高法官队伍凝聚力。充分发挥文化建设在提高干警凝聚力、战斗力方面的作用,深入挖掘、不断充实法院文化建设内涵,推动文化强院建设。加强行为文化建设,制定司法礼仪和公务礼仪规范、着装规定等制度,规范干警的行为举止。加强物质文化建设,配套完善法院文化走廓、干警艺术作品展示厅、图书馆、娱乐体育场地、院史馆、廉政馆和荣誉馆等文化设施。加强制度文化建设,印发《制度规范汇编》,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通过举办学术讲座、开展研讨活动和文体活动,活跃和丰富干警文化生活,我院荣获“全国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来的历程,我市法院工作取得的每一点进步,都离不开各级领导的关怀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省法院院长郑鄂等多位领导先后到我院调研,对全市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的领导多次亲临法院指导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法院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给予了大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这一切,是我市法院不断发展提高的最为重要的原因和条件。衷心感谢各级领导和同志们。

总结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做好法院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依靠党委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必须始终坚持将“公平正义、公正廉洁”作为立院之本,将“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始终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本地发展情况,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能动司法;必须始终坚持发扬“敢闯敢干、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积极探索,大胆推进司法改革。这是做好法院工作的主要经验,也是今后工作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在总结成绩和经验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有许多问题和不足,同时也面临不少困难。主要是:队伍改革创新精神不够,少数干警的综合素质和司法业务能力以及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有待提高和改进,少数案件质量和效率不高,个别法官存在司法不公等现象。经费不足、装备落后以及执行难等问题仍然制约法院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广大人民群众对司法机关的要求日益增长和提高,以及社会矛盾的显现也都对法院产生了很大的压力和挑战。这些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都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是我市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不断提高为大局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总的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积极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坚持能动司法,自觉服务市委工作大局,稳步推进法院队伍和基层建设,为“幸福汕头”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今年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服从服务市委工作大局。坚持党的领导,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开展法院工作,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各个时期的重大工作部署上来。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工作,主动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努力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

二是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厉打击扰乱社会治安、侵犯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贪污贿赂刑事犯罪活动,积极参与“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保障民生民安。大力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规范市场秩序,努力营造诚信文明的社会环境。加强和改进行政审判工作,推动和完善司法建议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继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强化对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控力度,千方百计解决执行难问题。

三是坚持能动司法,为建设幸福汕头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旗帜鲜明地为经济建设服务,为大项目顺利建设保驾护航。主动为大项目提供司法服务,开启立案、审理和执行 “诉讼绿色通道”,建立市重大项目司法服务协调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用好用足法律,加重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提升知识产权侵权代价,降低权利人的维权成本。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把握好民营企业债务纠纷案件的审判尺度,努力在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的前提下解决债务纠纷。加强诉前联调工作,在行业协会、商会、劳动、卫生等部门建立诉前联调联系点,努力将矛盾和纠纷解决在非诉讼阶段。

四是下决心狠抓队伍建设,大力推进“阳光审判”。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高素质法官队伍。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切实推进队伍廉政建设,坚决查处队伍中的违法违纪行为。毫不动摇地推进司法公开,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司法公开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开各项措施的落实。以司法公开促公正、促廉洁、促“阳光审判”。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为实现“阳光审判”提供制度保证。完善诉讼调解引入社会力量机制,试行社会义工参与调解工作等制度;创新司法便民工作机制,推广“门诊式”立案调解机制;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实行小额速裁改革、民事案件简易审、刑事案件简化审等审判方式改革;逐步深化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机制改革,实行知识产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统一审理。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人民法院将以新的精神姿态迎接新的挑战。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统一思想,振奋精神,积极工作,全面推进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提升服务经济建设、服务大局的水平,为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幸福汕头作出应有贡献。